22 年 1 月 1 日是《献血法》实施 2 周年。根据 XX 省卫计委、省红十字会、省军区保障局《关于开展<献血法>实施 2 周年总结宣传活动的通知》(XX 号)要求,经讨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献血法》实施 2 周年总结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 22 年 8 月-9 月。 活动主题众志成城二十载,热血汇聚中华情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 各相关单位要以《献血法》实施 2 周年为契机,针对《献血法》《XX 省实施<献血法>办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办法》《XX 省无偿献血奖励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运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策划、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借势《中共 XX 省委宣传部、省卫计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的通知》(冀卫医函〔22〕22 号),主动联系当地宣传主管部门和主流媒体,发挥、利用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在宣传季期间,集中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采编、录制和刊播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纪实活动和相关政策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浓厚的公益氛围。 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寻求当地交通运输和城管、住建、园林等部门支持,落实《省卫计委、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指导意见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冀卫医函〔22〕2 号)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城乡户外广告屏、公共场所广告屏和公交车车体、车载电视,LED 屏等有效载体作用,张贴和播发无偿献血宣传海报、视频广告;要积极争取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帮助,在各区、县主要路段、广场、公园、商业区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免费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 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省卫计委、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指导意见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冀卫医函〔22〕21 号)工作要求,积极讨论落实措施,利用好属地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配合各级各类学校与省血液中心对接,开展暑期血站开放日、学生无偿献血社会志愿服务等活动,为开学季组织高校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鼓舞适龄健康学生参加无偿献血奠定基础。 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以无偿献血政策法规普及为主题,依托当地采血点,会同省血液中心面对社会公众组织开展《献血法》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宣传和知识竞答活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