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 为提升公司的服务意识,完善公司服务质量,了解客户投诉内容、理由及要求,对客户投诉的处理进程进行督促特制度以下制度
一、目的 1、处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投诉内容、理由及要求 2、对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投诉的处理进程进行督促 二、范围 1、顾客对站内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存在意见或建议的投诉或举报的处理制度
三、投诉举报方式 口头举报、信件投诉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基地加油加气站 电话传真 6933248 董永梅 明确站长为举报投诉办理工作牵头人,负责举报投诉的受理和登记工作
站内承担举报投诉(咨询)的受理、登记、现场调查、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反馈和调查材料(回复文稿)撰写报送等工作
四、程序 接待、受理登记 接到来电(信、访)时,站内应对是否属于本所管辖的进行审核,属于加油加气站管辖的,应将有关内容进行记录;对于不属于站内管辖的,接待人员应对其说明理由,并告知其有权管辖的部门;对于简单的、当场能给予答复的,接待人员可现场口头答复举报投诉人
站内在接到各种类别的举报投诉案件案件后,应及时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薄,由领导签署意见交有关主管经理处理
对不属于站内管辖的,由办公室将该举报投诉移交给有权管辖的部门处理
调查处理 站内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确定两名以上监督员对举报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确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立案,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调查处理的期限为自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 3 日内
对必须先行检验的,调查处理期限为送样检验之日起 7 日内;承办科室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调查结果、拟处理意见和答复函,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核
四、回复 1、公众监督加油加气站负责人应定期查阅《投诉意见簿》,发现相关投诉内容,需现场调查情况,在 5 天内完成回复内容,不需现场调查的,1 天内完成回复内容
回复文稿由分管领导审核、阅后,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