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讨论型医院学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中国讨论型医院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 Chinese Research Hospital Association(CRHA)
第二条 本会是由以探究和建设讨论型医院为目标的具有医疗服务、科学讨论和临床教学“三位一体”功能的医疗机构,以及从事讨论型医院理论与实践讨论的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专业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发挥学会优势,团结和组织所属会员,加强讨论型医院的理论和实践讨论,促进国内外学术沟通;坚持以转化医学为核心,积极探究医院进展新模式,促进医学科学知识的产生、流动和转化,加速基础生物医学讨论成果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不断提高临床创新能力,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
第四条 本会依法接受主管单位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领导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业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 69 号(武警总医院)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理论讨论
团结医院管理和临床医学专家和学者,借鉴国际讨论型大学构建经验,深化中国讨论型医院理论体系讨论,为建设讨论型医院提供理论依据
(二)学术沟通
为国内大型医院间的学术沟通搭建平台,推广讨论型医院建设理念、标准和做法,加速讨论型医院理论的国际化进程
(三)转化医学
加快基础医学讨论成果向临床诊疗手段的转化速度,改善人类健康状况,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四)人才培育
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培育具有先进医院进展理念,能够适应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优秀医院管理人才
(五)指导实践:指导国内讨论型医院建设,评估讨论型医院建设水平,法律规范讨论型医院进展模式,奖励讨论型医院先进典型,促进讨论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