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人员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一、人员出入井清点采纳人员定位系统、入井前和升井后清点 的方式进行,调度室搞好人员定位系统清查工作。 二、井口每班设两名检身清点工,由井口把钩工兼任。检身清点工必须佩戴标志,每班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逐一检身清点。在人员入井通道利用 人员定位系统监控。 三、凡入井人员,一律在等候室候罐,统一“”按规定进行入井前 手指口述 确认,严禁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候罐。 “”四、井口检身工经过 手指口述 安全确认后,方可允许人员入井, 入井人员要逐一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 五、检身人员发现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一律禁止入井,发现强行入井者,立即汇报安监处“” “信息办公室,按严重 三违 论处。 六、职工所佩戴的 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 损坏或者新调入和外来人员,必须到调度室审领 人员定” 位系统接收器 。否则,严禁入井。 七、各工区在正点交接班后 1小时内,除特别工种外,其他人员必须全部升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先到工区报到确认,工区值班人员必须将当班下井、升井人员核对清楚,2 小时内没有升井的,应将未升井人员名单及原因及时汇 报调度室。 八、矿灯房应加强矿灯的收、发管理,每班在正点交接班后 2 小时内,对没有交灯的人员名单清点好,并交到调度室, 调度室及时查清原因。 九、检身清点人员要仔细履行职责,严格制度。由于检查不严不细,出现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入井,对责 任检身清点人员按失职论处,严肃处理。 十、调度监控人员应加 强对人员定位系统的维护,确保系统正常,清点准确。 十一、检身清点人员有维护井口秩序的权利,所有入井职工有自觉遵守秩序的义务,若出现秩序混乱现象,检身清点人员要坚决制止,必要时,汇报安全信息办公室。内容总结(1)人员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人员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一、人员出入井清点采纳人员定位系统、入井前和升井后清点的方式进行,调度室搞好人员定位系统清查工作(2)二、井口每班设两名检身清点工,由井口把钩工兼任(3)检身清点工必须佩戴标志,每班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逐一检身清点(4“”)六、职工所佩戴的 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 损坏或者新调入和外来“”人员,必须到调度室审领 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