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生产进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
1 特种车辆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2 特种车辆部门副主管为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同事兼任特种车辆安全负责人
特种车安全生产守则:
1 驾驶员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每个驾驶员都要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 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
3 对新操作驾驶员、实习驾驶员、临时顶岗驾驶员以及变换工种的驾驶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车队队长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 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特种车辆
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厂内行车时速 5 公里,轻声鸣喇叭
每个驾驶员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
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部报告
发现火警时应立即实行紧急措施,并报告消防队
(火警电话:119)
特种车驾驶员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1 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驾驶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2 在生产场所操作特种车辆作业时必须穿工服,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3 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驾驶员均须戴安全帽
4 工作时应严肃仔细,思想集中,精心操作
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 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特种车辆操作室和生产工作场地
6 生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