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上、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火灾是煤矿的五大自然灾害之一,除自然发火外,另有机械擦产生火花及人为原因,这就给安全生产及从业人员的生命造成严重威胁,为此特制定防灭火的安全技术措施:一、井上防灭火措施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木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 80 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 20m 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暧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理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纳不燃性建筑材料
二、井下防灭火预测预报安全措施1、由通安部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道、采区回风道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然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2、通安部每周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一次全面观测
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02、C0、0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 CO 传感器,CO 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 24ppm
3、杜绝井下一切明火,禁止明刀闸、明接头及裸露线路的使用和电气悍接工作
工作面需要使用电气焊接工作,必须按《规程》规定严格执行并实行相应措施
严禁失爆电气设备投放井下
4、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设备润滑油必须放在带盖的容器内,用完的棉纱必须放入带盖的容器内,定期送到井上处理
5、合理选择开采方法,尽量减少残留煤柱,提高回采率,不用的巷道或采完的采空区及时封闭,减少漏风,防止煤炭自然
6、对于发现发火危险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并每 7 天取样一次化验室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