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渤海电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1
1“”为仔细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者的安全健康,确保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2 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制定
3 本考核细则适应于三期工程
1 “”施工人员未经 三级 安全教育、安全规程考试和技术培训或考核不合格就上岗工作的,对其责任单位考核 200 元/人·次
2 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上岗证从事特种作业的,对其责任单位考核 500 元/人·次
3 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大检查等各种安全活动,缺席一次考核 100 元/·人
4 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安全月度报表,考核 100 元/次
缺少一次考核200 元/次
5 将工程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承包合同未按规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或对外包队伍、民工、临时工管理不善,存在以 包 代管现象的,经查实考核 5000 元/·次
6 安监人员劝阻无效,强行冒险作业,并对安监人员漫骂、殴打者,视情节轻重罚款 500~1000 元/例
7 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告、或故意拖延上报时间,视情节轻重考核2000-5000 元/·次
8 “” 对监理单位、业主安监部门发出的 安全整改通知单 不整改或整改不力
或回复不及时,考核 200-1000 元/·次
9 重大项目的开工、组装、起吊工作要有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在无安全措施或不进行安全交底的情况下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