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 凡建设工程施工场地使用的塔吊,必须是通过省、市、自治区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和有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 2 、 使用单位不准任意改变原有的结构,电气线路、安全装置和性能。 3 、 塔吊每转移一次施工场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及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调整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其静载试验吊重为额定载荷的 125%,动载试验吊重采纳额定载重的 110%。 4 、 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棉纱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用取暖器取暖时要注意防火。 5 、 塔吊必须有良好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走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 欧姆)。 内容总结(1)塔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 凡建设工程施工场地使用的塔吊,必须是通过省、市、自治区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和有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2)3 、 塔吊每转移一次施工场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及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调整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其静载试验吊重为额定载荷的 125%,动载试验吊重采纳额定载重的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