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压力气瓶的管理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0
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 1
0MPaL 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 60℃的液体的气瓶
(二)本规定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气瓶盛装的气体,按其临界温度分为三类:(一)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二)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 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三)临界温度大于 70℃的为低压气体压力气瓶使用的基本条件:(一)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二)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三)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四)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办理压力气瓶使用的程序:(一)使用单位在购买或租用压力气瓶之前,首先向资产设备管理处申请
填写使用气体审批表一式两份,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资产设备管理处审批
使用气体审批表一份用于备案,另一份用于购买或租用所需气瓶
(二)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压力气瓶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购买或租用的气瓶要注意放置在安全位置使用,確保安全
(四)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压力气瓶的搬运、充装、存放和使用时应注意事项:(一)搬运、充装注意事项 1、在搬动存放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
2、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一般用特别的担架或小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
但决不允许用手搬着开关阀移动
3、充气气瓶的运输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充装有气的气瓶装车运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