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润创伟焦煤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山西华润创伟焦煤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二 O 一 O 年一月二十六日 目 录 一、一般规定 10 二、掘进部分 16 三、井下爆破 20 四、巷道维修 24 五、一通三防 32 六、防水 33 七、提升运输 40 八、机电 49 九、采煤 56 十、技术管理 58 十一、矿工抢救 59 十二、设备管理 61 十三、后勤管理 6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动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据质量标准化要求,达到从严管理、文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一)会议学习 1、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第一的责任者,不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每次罚款 100 元
2、相关人员不参加各种会议,每少一次罚责任者 50 元,迟到早退罚 30 元
3、对上级安全指令、条例、文件、通知、会议精神不传达贯彻、不付诸实施,罚责任者 50 元,并追究责任
4、管理人员在工作、施工前对规程、措施不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的,罚 50 元
5、不遵守开会、学习纪录,打瞌睡、开小会、搞小动作、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来回走动等,发现一次罚 20 元
6、不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的,罚 50 元;不按规定组织业务学习的,罚 100 元
7、不参加班前学习的,罚 30 元;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学习的,罚 50 元
8、不开班前会私自入井的,罚 30 元
(二)工作行为 9、本矿职工管理人员,泄露企业重大机密,扣除当月工资,开除出矿
10、安排的安技工程因未报计划或报错计划造成不能施工或不能使用时视情节罚有关责任人 200mdash;500 元
11、调度会提出的安全问题,不及时落实解决时处罚有关责任人 50mdash;200 元
12、安检员、瓦检员、电工、运输工及其他井下作业人员向调度室汇报的隐患不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