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明确市场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与市场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科(室)所和人员都负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根据逐级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网络化管理的要求,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中心领导班子各成员按工作分工负责所联系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落实
消防科为中心消防工作职能管理部门
各市场管理所所长是本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该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中心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需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组织安排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实施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市场管理所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三)负责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四)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各市场管理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任务
第六条中心消防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