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收法律制度讨论一、企业公益性捐赠税法调整的外国理及其启示1
三个有关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法规定的总结2
启示二、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对企业公益性捐赠的规定及其评价一〕我国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法调整现状3
2 我国企业公益事业捐赠立法的现状企业公益事业捐赠一直是我国公益事业善款的主要来源在我国公益事业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结合国儿童会(UN 工 CEF)2001年委托科技部科技开展促进讨论中心对中国筹募的调查显示(以下简称四城调查)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四城共 436 家企业向会等慈善组织捐过款的比例分别为 28
1 和 28
30th 总体为 41
0;向会等慈善组织捐过或物资的比例分别为 50
3 和 86
9 合并计算的话有过捐赠的企业比例远远高于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与社会公益〞课题组(2000 一 200 了)委托上海 2000 年在上海问卷调查了 503 家企业(以下简称上海调查)发现其中 456 家即92
4 的企业自成立以来有过捐赠行为
诚如上文所述企业在公益捐赠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我国企业公益事业捐赠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第一企业公益捐赠呈现出短性的特点
不少企业认为进展了一两次公益活动就足够了但没有考虑到公益活动的开展应与的长远目的相结合大部企业均无制度化的社会捐赠方案;第二企业公益捐赠投入缺乏
2024 年非典间不少企业表示有“意针对 非典〞的进展捐赠但一看到相关的税收政策只得无奈作罢
直到后来和税务总发出对社会各界向防治非典的捐赠给予所得税优惠政策鼓舞了企业进展公益事业捐赠活动
第三捐赠企业的法律责任不明有许多企业口头捐赠却不予实际履行或是履行不到位
那么阻碍我国企业参加社会公益捐赠的主要原因是呢
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 2024“年专题调查对于 阻碍我国企业参加社会公益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