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的评价与对策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运行机制,突出政策方针在行业安全生产上的引导作用,发挥专业协会在安全生产上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我国与国际间的建筑安全工作沟通,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和提高安全生产的监管水平,加快建筑安全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大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建设,狠抓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设和落实工作,大力推动以人为本的文明施工场地创建活动,深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积极建立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积极推行建筑业人身意外损害保险制度,努力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目标,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的技术含量,建筑安全技术进步和安全科研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施工伤亡事故逐年下降,重大伤亡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基本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开创了建筑安全生产的新局面。一、取得的主要成效1、加快建筑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1)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体系日臻完善,制度建设取得成效。近几年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出了依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下发文件的行政监管模式,相继颁布实施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 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 号)、《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规定,1998 年《建筑法》的颁布实施,为建立和完善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标志着建筑安全管理走上了法制的轨道,同时促进了一批配套的行政、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颁布实施,全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省(市、自治区)也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形势,相继出台了针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一些地方性法律、政府规定、行业规程、规章。全国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依法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的局面初步形成。(2)加快了安全生产技术法规建设的速度。《建筑法》的颁布实施,促进了各项技术法规的出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法律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龙门架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