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寿命, 确保大厦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本大厦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等均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 房屋使用管理 1.1 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结构或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房屋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不得拆改公共设备设施及共用管线;如发现此现象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1.2 为保证公共利益及大厦外观干净、统一,业主及客户不得自行将窗户及外墙做任何更改,窗户及外墙不得设有任何突出物及广告标牌,不得随意加装防盗网。 1.3 禁止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 1.4 禁止将原有的房屋中的部分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 1.5 施工隔断墙和摆放家具不得遮挡窗户、空调口以及防火门、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 1.6 业主和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屋面、墙面、地面以及室内设施,不允许随意在墙壁、地面上开门挖洞。 1.7 内供水、供电、供暖设备,严禁随意拆动、改装。 1.8 严禁擅自乱接电源线,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不得私自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等,禁用电器。 1.9 户用电度表及电线设备,因业主及住户自行增加设备而超负荷烧坏电器设备由用户照价赔偿。 2.0 大厦使用中央空调,原则上不允许各客户另行安装空调设备,如确实需要加装空调机,应事先取得物业公司同意,空调机应按物业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2.1 坚决查处窃电行为,发现窃电者,除按电业局规定罚款外,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 2.2 海文大厦的业主及住户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当遵守《大厦装饰装修管 理规定 》,到项目部办理装修手续,手续不全,不得擅自施工。 2.3 凡因没仔细贯彻执行本制度,所造成的损害事故,将严厉追究相关的管理部门、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2.4 户用电表的修理、更换、电表测试等费用由住户自理。 2.5 户内碰锁、电视接收端盒、引线、灯泡、灯管或增装插座、灯具、风扇、玻璃等非房屋设备一律自费解决。 2.6 因使用不当造成门窗损坏由住户自费修理。 二、 房屋质量管理 1 房屋日常巡检及枪修 1.1 项目部的维修人员每周对房屋巡检两次,加强对墙体和屋顶的检查,发现下沉、塌陷、开裂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以便及时抓紧解决。 1.2 水、电、电梯等维修人员必须遵守值班制度,做到属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