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挖基础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一、重点控制措施1.掏挖基础基坑开挖前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深度大于 5m 开挖时通知监理旁站。深度大于 15m 时,必须有专家论证。2.坑底面积超过 2m2 时,可由 2 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作业。3.法律规范设置弃土提升装置,并配备防倒转装置。不得在扩孔范围内的地面上堆积土方,土石滚落下方不得有人,下坡方向需设置挡土措施。4.法律规范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基坑的安全通道(梯子)。上下基坑时不得拉拽,不得在基坑内休息。5.底盘扩底及基坑清理时遵守掏挖基础的有关安全要求。6.坑模成型后,及时浇灌混凝土,否则实行防止土体塌落的措施。内容总结(1)掏挖基础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一、重点控制措施1.掏挖基础基坑开挖前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深度大于 5m 开挖时通知监理旁站(2)掏挖基础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一、重点控制措施1.掏挖基础基坑开挖前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深度大于 5m 开挖时通知监理旁站(3)2.坑底面积超过 2m2 时,可由 2 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作业(4)上下基坑时不得拉拽,不得在基坑内休息(5)5.底盘扩底及基坑清理时遵守掏挖基础的有关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