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原则,协助队长根据区队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
在队长的领导下,仔细贯彻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督促落实区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审核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效性并严格贯彻执行
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做好技术改造、设备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法律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负责监督落实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对业务范围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不断组织探放水队全员学习业务知识,强化人员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本队职工业务素养和操作水平
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投入的实施情况
协助队长建立健全探放水队管理制度,负责本队设备、材料的申报、领用、发放和管理工作
负责审核各类工程施工作业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落实
参加防治水专题会议,讨论解决防治水有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常常深化基层及生产一线,掌握矿井采掘布置、排水系统、探放水工程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处理等情况,讨论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协助队长做好探放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搞好现场管理工作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探放水安全管理水平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根据分工,履行救援职责
参加业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三、考核规定 1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一、二、三条未能履行,每次罚款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