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环境管理以及监测办法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措施、职责和奖罚的暂行管理办法。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施工生产和生活后勤。2 引用标准 3 管理职能 3.1 建立公司、分公司二级管理。3.2 公司质安科负责其有关日常工作。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组织领导为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公司副经理分管此项工作,各单位相应由负责生产的领导分管,企业各级部门予以配合,其中公司质量安全科设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其有关日常工作以形成企业环境管理和监测组织工作体系。4.2 管理措施4.2.1 施工生产 4.2.1.1 现场水泥、石灰等易造成空间粉尘污染的建设材料,必须集中存储堆放并予以覆盖。4.2.1.2 施工中的油漆、乙炔、沥青等挥发刺激性物品,应在荒僻处或有防护隔离措施的范围内使用并符合废气、废渣排放标准。4.2.1.3 严格控制现场砼搅拌机、震动泵等建筑机械噪声。其中确无原则夜间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办妥《夜间作业许可证》后方能进行。4.2.1.4 现场及生产基地废水及汽车、机器废油,应按规定进行隔离沉淀分流等简单处理,符合标准后才能排除,不准直接排(流)入下水道。4.2.2 生活后勤 4.2.2.1 企业各单位食堂生活用锅炉需经市劳动局检验合格,并由持证上岗人员操作,其排尘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其它生活灶也应达到环保要求。4.2.2.2 职工住宅和宿舍必须注重环境卫生,按时缴纳排污费、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4.2.2.3 后勤生活区环境卫生、场容场貌和现场文明施工应符合有关规定。4.2.3 责任与奖罚 4.2.3.1 建立公司、分公司二级分管生产、生活后勤领导及现场施工员岗位经济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监测,统一考核和奖罚。4.2.3.2 生产技术等业务部门应将环境管理监测列作部门职责范围,并视必要写下工程施工方案(即施工组织设计)。4.2.3.3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如发生环境污染等事故,则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和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领导责任。以“”上是对 施工环境管理以及监测办法 的介绍,更多内容请登录查询。内容总结(1)施工环境管理以及监测办法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措施、职责和奖罚的暂行管理办法(2)4.2.1.4 现场及生产基地废水及汽车、机器废油,应按规定进行隔离沉淀分流等简单处理,符合标准后才能排除,不准直接排(流)入下水道(3)4.2.2 生活后勤 4.2.2.1 企业各单位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