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控制要点 桥涵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因素比较多。因此,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加以重点控制。 1 桥涵工程施工的一般安全要求 1.1 桥涵工程施工前,应详细核对技术设计、图纸、文件。高桥、大跨、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专题调查讨论,实行切实可靠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中、小桥涵工程施工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单项工程,在开工前应根据规程规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2 桥涵工程施工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等,均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项安全设施完成后,应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1.3 特别结构的桥涵,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试验和检验,证明可行后方可实施。 1.4 桥涵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双层或多层同时作业,当无法避开,而必须双层同时作业或通车及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设防护棚、防护网、防撞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信号等,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5 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 2 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2.1 明挖基础安全控制要点 1、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均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开挖较大较深和地质水文复杂的基坑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 2、开挖基坑时,要指派专人检查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的安全,并留有检查记录。如有影响或不安全时,应实行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开挖。 3、基坑深度超过 1.5m 时,为便利上下必须挖设专用坡道或铺设跳板,其宽度应超过 60cm,深狭沟槽应设靠梯或软梯,禁止脚踏固壁支撑上下。 4、开挖基坑时,要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掏洞开挖。基坑深度超过 1.5m,不加支撑时,应按要求进行放坡。 5、如施施工场地区狭小或受其他条件限制,不能按标准放坡时,应实行固壁支撑措施,支撑方法应根据土质和施工具体情况事先做好施工设计。 6、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假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先兆,应立即实行措施。在雨季、地下水及流沙地区挖土时,必须视具体情况增加坡度或加固支撑。 7、基坑边缘有表面水时,应实行截流措施,开挖排水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