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度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度为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1 总经理岗位责任1.1 总经理是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对矿井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1.2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1.3 听取公司总工程师和地质防治水科对防治水工作的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从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方面,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重点防治水工程的顺利实施。1.4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负责监督和落实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1.5 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水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实行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水害伤亡事故。1.6 负责装备物探仪器、地质钻机及其它防治水设备。1.7 负责专业探放水队、物探队伍建立。2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2.1 总工程师为公司防治水领导小组副组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责任人。2.2 总工程师必须亲自抓好矿井防治水工作,及时组织防治水技术人员按时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防治水年度计划,负责对重大防治水工程的设计和防治水工程施工措施的审批。2.3 负责重点防治水工程的检查验收,并及早解决工程中存在的有关技术问题。负责组织审批矿井探放水设计、断层水、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2.4 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题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2.5 组织地质防治水科每月召开一次水害隐患排查会议。2.6 做好对受水威胁地点的每月一排查、一分析、一预报工作,积极实行水害防治措施,避开水害事故的发生。2.7 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防治水技术进展的一种内在动力,组织防治水技术攻关。2.8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调动广阔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2.9 负责落实专业探放水队、物探队伍的培训工作。3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3.1 积极配合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开展防治水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3.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方针及其它法规。根据《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