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榜样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清廉榜样评选活动是为了激发广阔党员干部和公民自觉遵纪守法,积极践行廉政文化,树立道德楷模,宣传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活动。二、评选目标评选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品德高尚,深受群众信任、尊重和爱戴,为社会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所属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镇村)在岗或退休三年内的党员干部、职工、工人、农民、老师及各行业各领域的先进人物。三、评选标准1.政治标准表现出优秀的党性和坚定的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2.业务标准具有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技能精湛,能力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3.道德标准表现出高尚的师德、医德、生产道德、服务道德、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积极促进道德建设的先进个人。4.社会贡献标准对于社会有显著贡献的先进个人,包括扶贫救灾、慈善公益、环保、文化教育、科技创新、法律服务、人道主义、志愿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的贡献,有先例及荣誉证书可供借鉴。四、评选程序1.项目提名输入评选的对象和考察范围,对所在单位职工中的先进个人进行推举,单位工会、团委、党总支发起提名,每项评选不超过五人。2.资料申报评选人需提交完整且真实的个人材料作为评选依据,包括个人简介、工作成果、党风廉政及个人荣誉证书等,评选人有权查询并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主办单位可要求考察组进一步调查核实。3.专家评审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评选人进行公正评审,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评分,评分结果根据一定比例计分。4.公示通报确立候选人后,主办单位对候选人做出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推介。5.颁奖典礼评选工作结束后,主办单位严格掌握好表彰时间和场所,组织颁奖活动,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在单位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五、经费保障本次评选活动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具体实施方案需得到所在单位的支持。六、总结清廉榜样评选活动是宣传清廉文化,提倡文明健康生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提高社会公信力以及弘扬先进的积极作用,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希望本次评选活动能够在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选出真正的先进个人,为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