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仓上口硐室挑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井下 3-1 煤-4-2 煤煤仓上口原 3-1 煤南一巷巷道高度为 2.5m,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为了方便无轨胶轮车正常卸煤,需要进行挑顶施工,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一、技术措施:1、从 3-1 煤-4-2 煤煤仓上口作为起始点,开始于 3-1 煤南一巷向北在原巷的基础上挑顶,挑顶高度为 1.5m,长度为 8m(最终保证巷道高度不小于 4m)。2、挑顶段开凿采纳光面爆破方式,巷道顶、棒支护形式为锚网支护。3、锚杆使用 Φ18×2050mm 螺纹钢,间排距 1000×1000mm。锚杆互为五花型布置;采纳端头锚固方式,每根锚杆用 2 卷 2360 树脂药卷锚固;金属网规格 6mm×1100mm×2600mm,网孔规格100mm×100mm,全断面铺设,互相搭接不小于 100mm。4、挑定完毕后,在南一巷距煤仓上预埋直径在 250mm-300mm 的钢管,外露高度不小于 200mm,防止车辆倒如煤仓。二、质量、安全措施:(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施工顺序:自煤仓上口向外一次性挑顶 1500mm,煤爆破两米进行锚网支护一次。打眼方向与巷道顶板成 45°夹角,打眼密度、深度以及装药量要根据现场围岩状况以及扩刷厚度进行仔细调整,以保证较好的爆破效果。(锚杆间排距均为 700mm,钢筋网Ф6mm)2、光面爆破后,要求岩面应均匀留下 50%以上的周边眼痕,岩面上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缝。3、金属网必须符合规程中规定,要求锚杆垂直岩壁,托盘紧贴岩帮,间排距误差:-100mm~+100mm,深度误差:0~+50mm,锚杆外露长度小于 50mm。6、挂网前必须做够规格,基础到底,处理掉活矸,否则严禁挂网。14、文明生产必须班班保持,达到质量标准化十项标准要求。(二)施工安全措施A、搭设施工平台1、由于扩巷断面净高 4m,因此在打眼、爆破、打锚杆眼、锚网等施工中必须搭建作业平台。2、所搭建的作业平台长和宽以及高度必须满足施工工艺中各类工序安全作业的需要,且便于作业人员上下及移动。3、作业平台的各部件连接必须牢固可靠,防侧翻稳定性高,站立平台板材要与平台架固定,人员站立和作业要安全、稳定。B、综合防尘2、打锚杆眼或炮眼必须采纳湿式打眼,做到无水不开钻、停水停钻。3、在煤仓上口处安设不少于组的水幕,同时要保证其雾化效果,以最大限度的起到降尘作用。4、爆破装药使用水炮泥。5、个人防护要按规定配戴防尘口罩。C、顶板管理1、每次接班后,爆破前后,工人进入窝头前都应由跟班队长由外向里仔细检查巷道顶板状况,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发现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