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仓上口硐室挑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井下 3-1 煤-4-2 煤煤仓上口原 3-1 煤南一巷巷道高度为 2
5m,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为了方便无轨胶轮车正常卸煤,需要进行挑顶施工,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一、技术措施:1、从 3-1 煤-4-2 煤煤仓上口作为起始点,开始于 3-1 煤南一巷向北在原巷的基础上挑顶,挑顶高度为 1
5m,长度为 8m(最终保证巷道高度不小于 4m)
2、挑顶段开凿采纳光面爆破方式,巷道顶、棒支护形式为锚网支护
3、锚杆使用 Φ18×2050mm 螺纹钢,间排距 1000×1000mm
锚杆互为五花型布置;采纳端头锚固方式,每根锚杆用 2 卷 2360 树脂药卷锚固;金属网规格 6mm×1100mm×2600mm,网孔规格100mm×100mm,全断面铺设,互相搭接不小于 100mm
4、挑定完毕后,在南一巷距煤仓上预埋直径在 250mm-300mm 的钢管,外露高度不小于 200mm,防止车辆倒如煤仓
二、质量、安全措施:(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施工顺序:自煤仓上口向外一次性挑顶 1500mm,煤爆破两米进行锚网支护一次
打眼方向与巷道顶板成 45°夹角,打眼密度、深度以及装药量要根据现场围岩状况以及扩刷厚度进行仔细调整,以保证较好的爆破效果
(锚杆间排距均为 700mm,钢筋网Ф6mm)2、光面爆破后,要求岩面应均匀留下 50%以上的周边眼痕,岩面上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缝
3、金属网必须符合规程中规定,要求锚杆垂直岩壁,托盘紧贴岩帮,间排距误差:-100mm~+100mm,深度误差:0~+50mm,锚杆外露长度小于 50mm
6、挂网前必须做够规格,基础到底,处理掉活矸,否则严禁挂网
14、文明生产必须班班保持,达到质量标准化十项标准要求
(二)施工安全措施A、搭设施工平台1、由于扩巷断面净高 4m,因此在打眼、爆破、打锚杆眼、锚网等施工中必须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