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超时延点现象的原因分析及治理措施 煤矿企业是一个高危行业,职工是一群特别的群体,煤矿生产大多数是在井下作业、地下开采,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五大灾害时刻威胁着职工的生命安全,目前,井下工人超过 8 小时的工作时间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有的甚至超过十几小时,这种现象已成为煤矿安全管理的一大隐患,如何整治井下超时延点现象,为职工制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的健康权和休息权,是目前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 1 煤矿企业井下工超时延点的原因分析 在煤矿井下工超时延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理由,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①劳动组织与工时利用方面的原因,在井下施工的过程中,每一循环作业的施工工序都是相互衔接的,既有平行作业,又有交叉作业,有时某一施工工序的影响或处理不及时都有可能影响到下一施工工序,影响到整个作业时间。②供电、机械运输设备的影响,煤矿井下作业机械运输设备较多,老化的机械设备如不及时检修和维护,极易影响到生产。③生产单位赶超计划加大了现场工作量,为急于赶产、超产而强压班组计划,加大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都有可能延长工人的井下工作时间。④井下地质条件的变化,煤矿的地质条件极为复杂,不可控制的因素较多,当遇到特别地质条件变化时给工作环境威胁较大,无形当中就加大工人的工作任务。⑤其他方面不可预测的因素造成的工人超时延点。 2 工作超时延点的安全隐患 工作超时延点一方面增加可井下工人的劳动强度,造成工人体力不支,给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也形成了一种新的安全隐患 它所带来的危害主要有: 2.1 工作时间的延长也有背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这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工作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别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并纠正那种依靠加班延点赶超生产任务的做法。 2.2 形成工作过程中的危险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是系统中导致事故的根源-----危险源,强调通过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达到减少事故的目的,GB/TB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表》中,危险源的共分 6 种类型,其中心理、生理的危害因素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