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心得精选 10 篇(篇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推动反腐败工作法律规范化法治化,意义重大深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行职责,全力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水平。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改革。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反腐惩恶、激浊扬清,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监察法在总则开宗明义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彰显党中央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强政治定力。纪委和监委是政治机关,学习贯彻监察法,就要提高政治站位,学出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烈自信,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本保障也在于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问题线索研判反腐形势分析、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关键环节审核把关等具体工作中,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监督,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顺利推动。要持续加强建章立制。监察法专设“监察程序”一章,严格规定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程序。深化改革的过程,也是建章立制、实践完善的过程,需要根据监察法要求探究建立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决策、执纪执法、纪法衔接、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全要素运用各种调查措施,推动纪法贯穿、法法衔接,构建高效顺畅法律规范有序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要全力推动延伸拓展。监察法将监察对象扩大到 6 类人,面对大量的村居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人员被纳入监察范围,必须增强基层监察力量,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要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探究给予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监察职能,推动监察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牢记政治使命,全面履职尽责。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学习贯彻监察法,要坚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监委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定位,激发更加有力的使命担当、更加强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