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施方案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成果,管好、用好、维护好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确保村级公益设施发挥长期效益,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县关于开展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根据政府引导、村民自治、财政补助、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基础,以保障村级公益性设施正常运转为目的,以广阔农村群众享有便利的公共服务为落脚点,完善公益性设施管护制度,努力形成村民自治、社会参加,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长效机制,发挥长期效益,建设好漂亮乡村,让广阔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常态化、法律规范化、制度化运行。2.坚持村民自治。充分发挥群众在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中的主体作用,强化群众自治功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做到村内事村民管、村民干。3.坚持财政补助。县财政对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适当给予资金补助,同时引导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方式积极参加。(三)总体目标。在 2025 年 8 月底前,全乡三个行政村全面推开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基金(以下简称“管护基金”)和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工作覆盖到全乡所有村民小组。二、重点工作1.设立理事会。以村为基本单元,通过民主选举方式组建理事会,制定理事会章程。理事会成员一般为 7-11 人,确保每个村民小组都有代表参加,理事长必须政治立场坚定、乐意服务群众、有管理公益事业能力,并在村里有较高威望。理事会为村民自治组织,向村委会负责,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理事会主要负责村级公益性设施清理摸底、登记造册、隐患排查、制定管护制度,负责日常巡查掌握村级公益性设施运行情况,组织维修,提出公益性岗位设置意见、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和宣传引导等工作。2.建立管护基金。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基金以政府投入为主体,村集体投入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