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园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25〕23 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晋政办发[2025]40 号)精神,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联合建立大学生电商创业园,秉承共同进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的职责:1、甲方提供临汾市向阳路六层楼(原企业保险办公楼)剩余房屋作为大学生创业园的办公场所
2、甲方负责创业园存续期间的水、电、暖等费用
3、甲方提供目前的办公设施和条件,创建大学生创业园过程中不在投入其他设施
4、甲方为创业园配备 5 位工作人员,工资由乙方负担
5、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合法经营创业园,但不参加园区的具体管理
6、甲方不参加创业园的财务管理,创业园的收支和亏损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1、乙方根据政策规定建立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举、创业指导、政策解读等一站式服务
2、乙方依据政策规定为大学生争取各项补贴,全力扶持大学生创业
3、乙方负责创业园的装修、设施设备的购置,投入资金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聘任其他工作人员,并承担聘用人员的工资
5、乙方依法开展各项创业服务工作,根据政策规定争取政府资金支持,所有收入由乙方根据财务规定合理支配
三、本协议有效期自 2025 年 11 月 日始至 2025 年 11 月 日止
假如甲、乙双方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感到满意,经双方同意,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四、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挂靠经营合同样本挂靠经营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