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门口值班制度 3 篇 学校校门口值班制度 3 篇 校门口老师值班制度 一、值班老师在学生放学,升降国旗,早操、课间操和其他集体活动时,应根据值班安排到达指定位置,仔细履行值班职责。 二、值班期间应及时纠正制止学生上下楼梯、进出门口速度过快、互相拥挤的现象。学生因故摔倒在地,值班老师马上命令后面的学生停止前进,及时扶起摔倒的学生避开事态恶化。 三、 随时清理可能堵塞楼道、楼梯、楼门、校门的学生、家长、车辆和物品。 四、周一升国旗,周二至周五老师早操时,值班老师应停止广播操等集体活动,提前守候在值班地点。如因故不能到岗,应主动协调同事予以顶替。 五、学生参加课间操、降旗仪式和放学时,值班老师听到下课铃声后,应马上停止教学活动,争取第一时间出现在值班岗位上履行职责。 六、如有出差、外出办公、临时请假等客观因素,值班老师应主动协调同事代替值班,并将顶班老师姓名和顶班时间报告总务主任。 七、学校根据教职工任课年级、班级和办公室,制定轮流值班安排表。 校门值班老师值班制度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安定、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县教育局安全会议精神,学校讨论决定设立校门值班老师,并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职责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班,有事须先向值班领导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2、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仔细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擅离岗位,不主动邀请、允许外来人员或校内老师在值班室聊天、看报纸。 3、保持值班室内及校门周边环境清洁。 4、按实际情况分成白班和夜班轮流值班,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交-班时要做好交-班记录。 5、在规定的时间内提高注意力,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6、夜间值班人员在每天晚上师生离校后要加强校门周围的巡查,并做到至少一小时巡逻一次,发现异常情况能自行解决的要在第一时间内解决,有困难的及时与主管领导联系或及时报警,确保学校安全。 7、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实行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8、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大门,其余 1 时间关闭大门。 开门时间为: 春季:早上:6:006:3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