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常规检查制度为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进一步法律规范老师的教学行为,不断提高老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督促老师自觉地执行教学常规的要求,使教学管理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科学化,避开教学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特制订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一、健全制度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务主任为副组长的教学业务检查领导组(教务处全面负责教学业务检查工作);检查领导组的职责是检查、督促、指导任课老师仔细执行教学常规;定期检查老师的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后辅导、教研情况等;仔细填写教学情况统计表,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一)备课检查制度1、按《小学老师备课基本要求》备课,提倡适度超前备课,杜绝过度超前或滞后备课及不备课上课,杜绝照抄《备课手册》、教案等
2、 学校教务处对老师备课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教案书写的法律规范情况(目标、重点、难点、作业安排、书写法律规范等)、篇目数量,并将检查主要情况记录在册,同时在学校例会上通报
(二)作业检查制度1、语文、数学、英语及有关常识学科需布置适量的作业,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布置作业
作业的设置与批改要严格执行《霍邱县教育局关于法律规范小学作业设置与批发的基本要求》,仔细及时、批语书写法律规范,并做到日期、评价、记录齐全
2、 教务处每月至少抽查 1 次学生作业情况
主要检查作业的次数,作业设计、批改的情况和学生的书写情况
(三)听课检查制度1、仔细抓好“评好课”专题研修, 各学校要开展有效的听课、评课活动,促进老师间相互学习、沟通、取长补短;每学期每位老师至少上一节校内公开课,并提供公开课教案、听课记录及评议意见;全面开展推门听课,校长、主任每学期推门听课应在 10 节以上
2、每学期结束前所有教学人员将听课记录交教务处以备检查,学校班子听课记录交中心校检查
二、组织保证为保证各学校教学常规检查落到实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