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展位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时间: 展位租赁协议书甲方(租赁方)乙方(承租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XX 场地,乙方租赁甲方展位 用于摆放 x 展架 个,摆放在 XX 场地内走廊处,租期为叁拾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人民币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支付全额租金,以便甲方安排展台等工作开展。本协议一旦签字,即视为生效,并默认双方已详细阅读并同意遵守以下规定:1、在租赁使用期间,承租方应遵守本次展会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跨界摆放物品,听从组织者安排。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如将所租展位转租或转包,租赁方不予认可。3、在展会期间,承租方应做好展台的维护及防盗工作,如不慎有物品丢失,租赁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的赔偿。4、本协议外其他未尽事宜,及展会期间产生的其他事宜,均由双方友好协商决定。5、补充条款(如无其他补充条款,以下空白即可)如无任何异议,本协议由双方在下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签章: 签章: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