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法院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法院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推动机关效能,便于群众监督,根据自治区、xxx市效能办《关于在各级机关和干部中推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一、立案期限承诺1、对第一审案件在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知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在十五日内立案。2、转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第2页共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3、对第二审案件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4、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在收到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裁定及案卷材料后的次日内立案。5、根据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在作出提审、再审裁定(打算)的次日立案。二、诉讼收费及司法救助承诺1、自2022年4月1日起,新收的案件诉讼费用的收取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方法》,不得违反方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2、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供应司法救助,让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3、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第3页共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给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爱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恳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的确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4、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一)因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四)的确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5、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缓交诉讼费用:(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第4页共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事故的受害人恳求赔偿的;(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救济的;(四)的确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6、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三、民事案件办理期限承诺1、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六个月内办结;有特别状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2、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三个月内办结;有特别状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3、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三十日内办结。4、对罚款、拘留民事打算不服申请复议的,五日内办结。四、刑事案件办理期限承诺第5页共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1、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第一、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2、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3、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五、行政案件办理期限承诺1、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别状况需要延长的,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2、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别状况需要延长的,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六、审判监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