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开发商刑事上诉状(标准版合同协议模板)甲 方:*** 单位或个人 乙 方:*** 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建设工程开发商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唐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10 月 4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 ___,汉族,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小_____文化,农民,现住遂宁市安居区会龙镇接官厅村。 上诉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收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2025)安居刑初字第 83 号刑事判决书,现因不服该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上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安居刑初字第 83 号刑事判决,宣告上诉人无罪。 上诉理由 原判决事实不清。 原判决认定__________建筑有限公司与安居区会龙镇赵__________等九户村民签订了建房协议的事实是错误的。 事实上,与赵__________等人签订协议是吴_____与王_____,该协议并经公证。 原判决认定__________建筑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进场施工的事实也是错误的。 吴_____等人组织人员非法进行建筑活动的时间是 2025 年 6 月中旬。 3、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制止违法行为的动机还是错误的。 原判决认定“被告人唐__________为达到敲诈__________建筑公司的目的”,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事实上,涛场公司是否存在都是一个疑问。吴_____等人作为自然人,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随随便便找了一家建筑公司挂在自己的头上,生拉硬扯地“挂靠”,非发雕刻、使用公司印章,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实施建筑活动,并侵犯上诉人及上诉人所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上诉人对吴_____等人的这些行为进行制止,竟然成了犯罪动机,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4、原判决认定上诉人阻扰公司正常施工更是错上加错。 首先,施工是吴_____等人,__________建筑公司是吴_____等人冒用的,项目部是非法设立的,公章是非法雕刻的,施工是非法的,这一连串行为都被原审法院认定为正常的,让人也是觉得不可思议!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严重错误,除上述以外,建立在此基础上的错误还很多,认定吴_____等受影响的施工时间错误、直接损失错误等等。 原判决证据不足。 原判决采纳的(2)号证据——即《受案登记表》和(5)号证据——《到案经过》,足以证明吴_____等人对上诉人故意陷害。 号证据表明: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