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施工场地人员进出场制度撰写人:___________部 门:___________施工施工场地人员进出场制度为了健全施工场地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施工场地,使该退场的人员及时而正常的退场,特制订以下制度。1、 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施工场地和宿舍区。2、 经批准在施工场地录用人员,由接收班组的班组长先带到门卫登记,并上交本人身份证和一寸脱帽照片四张,无身份证原则上不予接收,特别情况须经保卫科批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好有关手续的,不作为本项目部的职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 录用人员进场后 7 天内必须与接收班组签订劳务协议书,并上报质安科备案,否则将不予录用。4、 录用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场地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领导自觉地严格执行本施工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5、 持他人证件或假证件进场者,一经查实,视情处罚款 50-100元后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6、 经组织批准的退场人员,由所属班组的班组长的申请,经施工员签字,在门卫处领取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在此施工场地应得的未领工资。7、 任何人退场时或持包出门、门卫都必须在门房履行行包检查手续。 8、 凡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 地治安综合管理奖罚条例有关规定片是,情节恶劣者送派出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