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口四临边安全防护专项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涪陵区江东新村廉租房项目(A 区)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重庆大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展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工程用地面积 24495.91㎡,建筑面积约 45164.26㎡结构形式: 砖混结构二、专项方案编制依据1、根据涪陵区江东新村廉租住房项目(A 区)工程施工图编制。2、根据国家、市现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法律规范、规程。3、根据现场踏勘情况。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25 年版)。5、国家、市对安全施工管理的条例、规定和文件。6、国务院令(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8、(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法律规范》( JGJ130-2001)。三、具体实施过程的控制和基本规定1、项目部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没有落实不得进入施工现场。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备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3、悬空和攀登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隐患和缺陷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5、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阻碍通行和装卸。6、防护棚搭设和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禁止立体交叉作业。7、因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实行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8、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各个工序的施工员,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需管理好本工序施工人员的安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施工。四、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1、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屋面与楼层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2、每层阳台、进料台等地方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安全防护措施。3、每层施工的楼梯口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护栏。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支设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5、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6、桩孔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