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甲方: 身份证编号:乙方: 注册号: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___人,承担甲方的第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 2,孕,产妇护理; 3,婴,幼儿护理; 4,老人护理; 5,家庭护理病人; 6,医院护理病人;7,其他
第二条 服务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综合管理费_____元, 每月 10 日支付家政服务员工资人民币_____元/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或更换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试用期满若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乙方应于试用期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调换家政服务员(2)甲方对家政服务员体检情况有异议的,可有权要求重新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家政服务员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对家政服务员存在管理过失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 服务员有盗窃行为或有传染病
② 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的行为
③ 合同期满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房屋面积,联系电话,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
如变更以上内容请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及劳动,提供劳动条件和服务环境,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卑视或虐待家政服务员,不得安排家政服务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