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道建设施工合同篇一:村道硬化施工合同 村道硬化施工合同 发包方:泸溪县武溪镇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城南社区车站村村道硬化工程经过共同协商,本着双方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武溪镇城南社区车站村村道硬化工程,大部分村道为地基保坎,青石岩材料,水泥矶沙夯实,地面全长约 500 米左右,即从州航仓库溶口开始到周国生房屋大门口分叉路为止。期间穿叉州航厕所后到杨世凤家路口一段路。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该工程系全包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绘制的内容为准。 三、工程价格:全部工程造价约 320000 元左右。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9 月 1 日前或施工开始后,做好施工路段矛盾纠纷调解,确保乙方顺利施工。 2、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决定委派周国生同志为施工场地现场代表。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搭设及其设施并安好计量仪表。 2、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进场,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合同签订当日开始实施该项工作。 3、甲方指定认可钟勇国同志负责该工程施工,并根据上岗到位。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施工工期:以有效工期 60 天为准,基础开挖时即自 2025 年 9 月 5 日开工(基础破土动工算起)至 2025 年 11 月 2 日完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字后,工期相应顺延: 1、重大设计变更(不含施工图范围)影响工期;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电 8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停水三天以上(每次连续 4 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耽误工期; 3、非乙方原因检查验收不及时,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耽误工期; 4、未按合同规定拔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耽误工期; 5、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影响施工。 6、节假日工程相应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所用材料按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等级,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的质量等级为准。 二、乙方必须严格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任何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如需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给出修改图纸,填发“更改通知书”现场代表签字后,乙方才予实施。在施工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施工现场代表和质监、监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总理,有权要求当即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