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电厂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风险来源于生产,经营过程之中,只要生产,经营活动在进行,风险就客观存在。根据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建立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是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有效手段,针对电厂的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1、发电厂隐患排查治理遵循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涉及电厂所有的工艺、设备、人员是全员性参加,全方位识别排查的一项管理制度。 2、根据 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中有关规定,生产过程中隐患排查可从如下几方面进行: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噪声、振动危害、电磁辐射、运动物危害、明火、高温物质、粉尘、作业环境不良,标志信号缺陷等。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易燃易爆性物质,自燃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3)生理、心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以事禁忌作业,心理异常等。 4)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指挥错误,操作错误,监护失误,其它错误等。 5)其它危险和有害因素。 3、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电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包括:物体打击、车辆损害、机械损害、起重作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煤气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损害等。 4、上述条文中内容从本质上是希望拓宽员工对隐患排查的范围,从建筑物、工艺流程、物流、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措施管理等方面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辩识物的不安全状态,即首先能够发现危险源。 5、对隐患的排查实行全员过程参加的管理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1)以班组为单位,每周至少排查本班组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 项,报车间存查。 2)车间副主任以上干部,每月至少提出有价值的隐患 1 项。 3)车间、班组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作业行为,由车间汇总后以周为单位上报分管安全副厂长处。 4)厂专职安全员每月至少排查全厂安全隐患或不安全作业行为在 20 项以上,汇总后报分管安全副厂长处。 5)隐患排查登记表采纳全厂统一表格,对发现的隐患应详细注明隐患名称、发现人、发现日期、隐患性质描述、处理意见等具体表格格式附后。 6、发现的安全隐患,首先由车间、班组确认,并据隐患的性质实行如下对策: 1)发现隐患性质严重,有可能危及人身、设备事故安全时,可根据作业规程中有关规定现场实行紧急措施后再进行汇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