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中学教师请假制度篇一:中学(老师)请假制度范文依据训练局《关于加强老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需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缘由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需覆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老师队伍管理,使老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第2页共3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1、事假(1)、婚假七天
符合晚婚条件的老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别缘由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依据详细状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第3页共3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明),工资待遇可作特别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需用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猎取利润和酬劳为目的的第二(职业)
每月必需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状况,凡有借治病疗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3、产假(1)、符合方案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己婚女24周身岁生育第一胎者),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实行了第4页共3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
超方案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反国家方案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
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