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管理条例教育讨论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与网络通信手段,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和现代化高效管理,并通过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与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互连,开展广泛的教学科研沟通活动。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和平安保护,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一、连入校园网的部门和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平安保护管理方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守那么的规定。 二、校园网由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运行、维护,各部门不允许与其它互联单位私自连网,不允许各部门和用户开展校外用户连入校园网,不允许利用校园网进行经营性活动。个人用户要求入网统一由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并须向学校按时缴纳有关费用。学校对网络运行过程中一切非管理人员人为过错造成的后果不承当责任。 三、连入校园网的部门和用户必须严格使用由计算机网络中心分配的 IP 地址、用户帐号,不得转借、转让和盗用,由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四、连入校园网的部门必须指定一人协助网络管理员管理本部门网络运行,并负责相应的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日常保养、网络平安和信息平安工作,及时登记并保存有关记录。网络管理员要指导其对各自负责的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五、校园网上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严格执行平安保密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负完全的政治和法律责任。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平安、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阻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六、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效劳和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等活动;不允许通过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发布虚假和涉密信息;不允许利用网络侵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冒用他人身份从事网上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利用各种手段非法窃取他人信息和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七、计算机网络中心及各部门应定期对相应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平安和网络平安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八、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 九、对于违反本条例的部门和个人用户,学校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相应实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诉诸法律等惩处措施。 十、凡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和个人用户必须接受并保证遵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