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保健费请示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请示一 市政府: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局关于兑现市区直改制企业职工和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xx〕30 号)精神,经市、区、街道、社区各级摸底、申报、复核、公示、审批等程序,最终确认我市 20xx 年度市直改制企业职工和原属贵池区以外户口现在城区落户的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对象为 1546 人,需发放独保费及工作经费共计 43
817 万元,所需经费从预算中列支
根据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要求,独保费需在 8月底前打卡发放到户,请求市政府尽快下拨
特此专报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请示二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十月三日以京政发(1986)132 号文件,批转了市物价局、农场局《关于调整牛奶及其制品价格的请示》,对牛奶及其制品的价格进行了调整
为解决部分职工牛奶调价后负担过重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本市职工独生子女给予适当补贴
具体办法如下: 一、补贴范围:凡本市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两周岁以内领证独生子女(包括第一胎是多胞胎的子女)均享受补贴
补贴到满两周岁为止
二、补贴标准:每个领证独生子女每月补贴肆元
多胞胎按孩子数补
三、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与独生子女保健费相同
财政不增加预算拨款
四、本办法自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实行,有关问题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请示三 根据上海市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通知 [沪府发〔20xx〕24 号])精神,从 20xx 年 1 月 1 日起将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从每月 2
5 元调整到每月 30 元
我校从七月份开始调整,1 月至 6 月的差额部分在 7 月份工资中补发
尚未申请独生子女保健费且小孩仍在 16 周岁以下的老师,可以凭《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