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浅议“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成因及对策(税务)浅议“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成因及对策在我国传统税收理论中,征管工作被认为由征收、管理、稽查三个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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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在此三项工作中,征收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法定程度把应征税款从纳税人手中转移到国库,以实现税法内定的各种目标,由于纳税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差别,多数纳税人不会主动照实纳税,因此,征收本身不是征管的基础,它必需借助于其他手段得以实现
稽查通过对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进行检查,形成对偷逃税的威慑效应和对征收、管理的促进,尽管稽查被认为是新征管模式的“重中之重”,但究竟是属于事后的监督,缺乏前瞻,这也不能被认定是基础性工作,而处于征收和稽查之中的管理,其所处地位及工作性质,恰好符合基础工作的条件
因此,所谓征管基础工作,应指征管的管理环节
谢旭人局长曾在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是目前基层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最大问题
结合税务工作的实际状况,对“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第2页共5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机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疏于管理、淡化责任”产生的缘由1、体制的缘由
税务内部管理体制的问题,在干部中存在“做多做少,做好做坏一个样,吃大锅饭的问题,多做多错,少做少错”,奖罚机制、激励机制不明显
2、熟悉的缘由
对“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理解熟悉上存在误区,以为只要设立办税服务厅,纳税人能按期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人员能按时受理企业申报,准时审核申报资料,完成资料录入,档案整理就完事大吉了,税收管理形成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状态
3、连接的缘由
随“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新模式的运行,尽管对征管查三环节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均作了明显规定,但由于征管查部门间相互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