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做好各类突发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XX 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和特大安全事故分类 1、应急救援工作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积极配合,运转协调有序,快速作出反应,妥善进行处置。 2、特大安全事故分类: (1)火灾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 (3)建筑质量事故。 (4)爆炸事故。 (5)矿山安全事故。 (6)大型活动突发意外事故。 (7)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1、成立街道办事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主要任务是对各总支、村、街直各有关部门执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预防和处置任务。 2、街道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分管政法负责人、街人武部部长担任,成员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进展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教育办公室、水利站、林特站、财政所派出所、工商所、电站、交管站等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所在总支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成员兼任,成员从办公室及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其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应急处理专业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处理进度,向上一级指挥机关报告工作。 三、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业组及其主要职责 街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下设若干专业组,专业组的组成和任务是: 1、专家组。按涉及到的特大安全事故由办公室及时联系区公安消防、公安交管、国土资源、质监等部门专家组成,根据专家意见预测事故进展趋势,提出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对策,指挥部进行科学决策。 2、伤员抢救和事故抢险专业组。由卫生院、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事故单位以及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安保队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 3、交通运输保障组。由街办公室、交管站等部门的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是联系相关车辆,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质器材和伤员,交管部门负责道路畅通,并对相关道路依法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等特别措施。 4、现场保卫组。由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及事故单位保卫人员组成。其任务是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