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 章 制 度一、基地管理制度 基地是全体员工生活、工作的场所,管理得法律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全体员工工作生活质量的高低,同时反映了基地全体员工的管理水平和精神风貌
为此制定本制度
1、爱护基地的一草一木、所有物资,各项用具及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丢失或无故损坏的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2、基地卫生要做到窗明几净,物见本色,被褥洁净,物品摆放规整,脏衣服、鞋袜及时清洗
3、在基地内进行设备维修等各项工作,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场地的原貌,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各种垃圾及废水要在指定地点倾倒和排放
5、娱乐活动有节制,不能影响他人的工作和休息,形成一种健康文明、安定和谐的基地风气
二、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为了法律规范员工劳动纪律,加强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作息时间:机关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
基层及岗位员工执行 8 小时工作制,即上午 8 时至下午 16 时
基层执行轮休制,机关人员每周可休息一天,每个部室不能统一休息,应按生产需要及工作量大小,妥善安排人员休息
2、公司员工一律执行每天的考勤制度,各单位考勤人员应实事求是,及时划考,每月末将考勤表、绩效考核结果统一上交办公室,每迟交一天罚主管人员 20 元,由财务主管人员考核
3、办公室管理人员依据考勤及当月工作量核算员工工资,工资单与考勤表必须相符,严禁弄虚作假,冒领工资
4、严格请销假制度
部室领导及各区块负责人请假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批准;机关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必须经部室领导批准,三天以上主管副总批准;基层员工请假必须经队领导批准
5、员工应按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每月迟到、早退累计 3 次后,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员工无故旷工一天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3 天者,取消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一周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