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董事会-公司章程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整(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章:股东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1、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2、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风险提示: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假如由于某些非凡情况不能完全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非凡,比如各占 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假如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给予某些特定股东非凡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根据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
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