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 很多辩手在辩论理论的论述上可谓是学富五车,但是能够好好运用的又有多少呢?辩论理论到底有哪些误区呢?今日我给大家分享一些辩论理论的误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 一、逻辑虚无主义 悲观一点来说,否定逻辑不讲逻辑可谓是国人自古以来的传统,也是压制言论、消除争辩的利器。重视逻辑并不是说必须使用逻辑术语,言必推理命题外延交集,而是说尊重事实和语言本身的推理形式。鲁迅先生有一篇《论辩的魂灵》,讽刺一些挂羊头卖狗肉、骨子里却不讲逻辑的论者;但吊诡的是不少人竟然只从中看懂"不要多讲逻辑"这一层意思,更铁了心要做逻辑虚无主义者。 需要特别指明的是,一般意义上的"逻辑"并非指"绝对真理",而是合乎通过如逻辑学等总结讨论所代表的一般思维规律,比如前后命题不矛盾、概念同一(不变换概念)、推断(立场)于二分法中必合其一等。当然,逻辑也有很大的局限,因为它只考察形式的合理,而不能检验内容。比如最常见的争论"理由是否充分",就不是一般逻辑规律所能解决的问题,而需要人们依照自身认识,并结合科学结论等进行推断。毫无疑问,逻辑正确是辩论的必要条件,不是辩论的充分条件——希望大家记住,前半句是重点。 逻辑虚无在辩论中的危害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 其一,在辩论、竞赛的过程中,使得辩手、评判无视逻辑规律而做出没有意义或者错误的表达、评判。辩论中最常见的"凡是对方说的都不承认"即是最好的无视逻辑的诠释,而辩手违反逻辑的表述在任何一场竞赛中都难以枚举,假如要用刻板的数据来分析则工作量必定非常庞大,此处仅依逻辑三规律各举一例。 违反矛盾律的例子:问:为什么大学生不可以在这一问题上自己做决定?答:因为大学生心智尚未成熟,不能作出正确的推断......问:对方是不是大学生?那么假如你们心智尚未成熟,是否说你们此时的推断也不是正确的?答:大学生在有些时候,比如我方此时做出的推断,可以是正确的...... 违反同一律的例子:问:假如大学要"宽进",怎么保证学生具有基本的学习能力呢?答:我们说"宽进"不等于没有标准没有选择,是能保证学生基本的学习能力的。问:那么"宽出"为什么不可以呢?答:因为"宽出"的话缺少必要的考察,无法保证毕业生的质量......("宽"的同一性改变) 违反排中律的例子:问:请问这种违反程序法的行为是正当的吗?答:当然不是......问:所以对方刚刚承认你们所提的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对么?答:也不是的...... 而评判的无视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