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商标委托设计合同(范本):商标合同范本 LOGO、商标委托设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合同法》《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公司 LOGO 和商标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公司的 LOGO 和商标,乙方应提供不少于 3 套(含 3 套)设计方案供甲方选择
二、设计周期设计周期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个工作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完成设计初稿并提交甲方校稿
第二阶段:个工作日(自甲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乙方之日起算),完成设计修改并提交甲方验收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上述约定期限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设计费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设计费用里面直接扣除; 逾期超过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收款项
三、设计费用甲方本次委托的设计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
四、付款方式设计费分 2 次付清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
LOGO 和商标设计完成、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文本的电子版源文件后,甲方应在天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
五、著作权 1、双方确认对著作权的理解和定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为依据
2、本合同项下作品的一切著作权(包括图案与名称)自甲方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归甲方独家所有,乙方对该作品不再享有任何著作权
3、乙方在交付作品后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对作品进行出售或使用,如擅自使用或二次出售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作品的修订 1、作品交付后半年内,甲方如需对作品进行修改的,乙方应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