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第三人占有动产的执行有关第三人占有动产的执行的文章由我细心为您整理,盼望这篇第三人占有动产的执行合同范本可以帮到大家
第三人占有动产的执行执行依据之外的第三人占有疑似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未取得新的执行依据,能否对该动产进行查封或者强行从第三人处取走原则上,强制执行应以执行依据上记载的当事人为准,对于执行依据未记载的第三人,其对该动产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爱护
一、第三人的范围界定第三人一般是指执行依据记载的执行当事人之外的民事主体,亦即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外的民事主体,但存在以下两种例外:首先,执行依据之外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追加、变更为执行当事人
第三人在未依法追加、变更前,对其仍应按第三人对待;执行变更、追加裁定生效后,法院才可根据对被执行人的方法执行
其次,第三人系帮助占有人或法人机关
第2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帮助占有是基于特定的从属关系,如受雇人、公司员工等类似关系,受他人指示而对物管理
帮助占有人并没有独立的占有人地位,法院对帮助占有人占有的动产,可以直接执行,帮助占有人不得以帮助占有法律关系对抗法院执行
对于抗拒执行的帮助占有人,法院可以根据第三人阻碍强制执行处理
法定代表人为法人机关,其在职权范围内的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对于法定代表人为法人占有的动产,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执行
法人的员工为法人占有的动产,视为帮助占有,法院可以直接执行
如被执行人为某商店,法院可以查封商店内的物品,店员不得阻挡法院执行
但法院不行查封店员的个人物品,也不得为执行需要搜查店员随身携带的包或者其个人居所
二、对第三人占有动产的查封被执行人是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债务的担保,强制执行是执行被执行人财产而非第三人财产
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推断权属是依据权利的外观表征,并不对有争议的实体问题进行实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