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市规划管理现状及问题对策分析当前城市规划管理现状及问题对策分析 【摘 要】: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根据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面对未来,统筹兼顾,综合布局。进入 21 世纪以后,城市化步入快速进展阶段,规划管理方面的新问题也不断涌现,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与此相适应的城市规划实施机制。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是在城市规划管理中仍旧存在很多问题,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进展。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城市和社会的进展来说,城市规划管理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如何解决城市规划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城市规划的质量和水平,成为当前热议的话题。本文将对重点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以及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进行重点探讨,希望对促进城市规划管理的健康进展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 一、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 1、法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不够法律规范 行政法制的要求对城市规划领域来说就是要法律规范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的行政行为,包括抽象的行政行为和具体的行政行为。就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行政立法状况来说,规划编制、审批行为缺乏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时限、公示、听证、调整等程序性规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确认行为、行政合同行为、行政补偿行为缺乏完整的程序、范围、标准、实施条件甚至是原则性的规定;非许可类行政审批的设定权限、范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在现行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这诸多的问题都是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不完善造成的。 2、缺乏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 对我国的城市规划来说,对城市规划的决策权似乎都属于政府领导跟个别规划专家,城市规划似乎离社会公众的视野越来越远,这就很难保证城市规划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在城市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和部门规划自由裁量权过大,而规划师和公众只是城市规划决策的执行人和贯彻人,这不利于对城市规划管理行为的约束和监督,也容易产生腐败问题,使社会公众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和实现,会被某些团体或者个人所占有。这时的城市规划决策已经远离了城市规划的初衷和目标,也不利于城市的长久良性进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