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项目概况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1、项目申报单位: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2、主营业务: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煤层气加工、煤层气及天然气销售。3、经营年限:五十年4、注册资本等:(1)原注册资本、出资额、出资方式① 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是由香港中华煤气(丰城)有限公司和丰城矿务局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经双方同意,根据合资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需求,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可以增加,以扩展合资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合资公司增加投资总额须报审批机关批准。② 出资额香港中华煤气(丰城)有限公司出资额人民币 33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5%;丰城矿务局缴出资额人民币 27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5%。③ 出资方式丰城矿务局先以现有燃气主营业务之中压管网和气柜等之相应资产经评估后作价出资,后续以低压管网之相应资产经评估后作价出资,不足部分以现金补齐;香港中华煤气(丰城)有限公司以外币现金一次性出资。双方投入合资公司的实物资产自满足合资合同规定之出资的先决条件后 30 日完成实物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法定转移手续;双方投入合资公司的现金自本合同满足合资合同规定之出资的先决条件以后 30 日内一次性足额缴清。(2)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出资额、出资方式经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增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 56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 万元,另2800 万元由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向中国境内外的金融机构贷款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自筹解决。本次增资完成后,项目总投资将达人民币 20600 万元(原项目总投资15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8800 万元,中外合资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为:中方:丰城矿务局累计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960 万元,占丰城港华注册资本的 45%,其中人民币 2700 万元出资以燃气中压管网和气柜等实物资产经评估后作价出资,经赣丰会验字第(2025)FX19 号《验资报告》验证已于 2008 年 1 月 31 日缴足。本次增加出资人民币 1260 万元,于增资及相关事项获得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以人民币现金一次性缴付。外方:香港中华煤气(丰城)有限公司累计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840 万元,占丰城港华注册资本的 55%,其中人民币 3300 万元以外汇现金缴付,经《验资报告》验证已于 2007 年 11 月 15 日缴足。本次增加出资人民币 1540 万元,于增资及相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