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___劳 动 合 同 书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印制用人单位(甲方) 内蒙古莱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包头市金荣财宝中心 A90 8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李源祥 劳动者(乙方) 性别 国籍(地区)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其她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国家与自治区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得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开始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项目)完成止
双方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合同期在三个月以下得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得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二条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作
2、工作地点
3、甲方应在依据本单位得生产技术、组织等条件科学地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定员得基础上,明确乙方所在岗位工作任务与责任制,要求完成得数量、质量指标与生产(工作)任务
4、乙方应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并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生产(工作)任务为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书面形式调换乙方得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 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与操作规程、工作法律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为乙方提供规定得劳动安全设施与劳动卫生条件
2、甲方根据乙方得工种必须提供规定得劳动防护用品与保健食品,对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