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化工有限公司 1995 年 7 月开始筹建,1996 年 4 月正式投产。主要产品是 DSD 酸,现有年生产能力 2800 吨,产品全部出口,远销美国、德国、日本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该企业从建厂始注重技术工艺改造,积极引进新技术,大胆革新工艺,先后与沈阳化工院、*大学化工学院、*科技大学化工系等多所院校合作,经两年多试验讨论、工艺实验和技术改造,使 DSD 酸生产工艺有了很大的改进,特别是在清洁生产方面成绩特别显著,使污染物产生量大大减少,对环境污染相对减轻。为适应市场形势,实现超常规进展,公司在市场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拟定了“大基地”进展规划。企业采纳改进后的新工艺扩建两条 1600 吨/年 DSD 酸生产线,达到年产 6000 吨的生产能力,成为世界上最大的 DSD 酸生产基地;并配套建设一座日处理氧化废水 400m3/d、还原废水 350m3/d 的污水处理站,使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化工有限公司委托*省环境科学讨论院(原省环境保护讨论所)承担该项环评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对工厂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踏勘,初步收集了有关资料,并按有关规定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市环保局于 1998 年 1 月 18 日组织专家审查后评价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和*市环保局对大纲的批复意见要求,在进行了广泛的类比调查讨论的基础上,按大纲和环评技术导则规定的方法编制了本报告书。在编写本报告的过程中,得到了省环保局、国家化工总局环保办、*市环保局、*县环保局领导和*化工有限公司有关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谨表示诚挚的谢意。1. 总论1.1编制依据(1)国发(1996)31 号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2)国务院第 253 号令(199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3)《*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省人大公告第 80 号),1996 年 12 月 17 日;(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95);(5)*市经贸委沧经贸技改字(1998)12 号文《关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3200 吨 DSD 酸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报告)的批复》;(6)*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化工有限公司 6000 吨/年 DSD 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审查意见的函”;(7)《**化工有限公司 6000 吨/年 DSD 酸工程环境评价大纲》1.2评价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