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窑中心学校定期清理与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得工作方案20 1 7 年9月规章制度就是学校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校得依据与保证
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进展观要求得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学校科学进展营造良好得制度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得若干意见》要求,对学校现行得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清理与修改、完善工作
一、清理、完善得原则 规章制度得清理与修改完善力求体现“法制统一”原则与“以人为本”原则,“保留适应得、废止过时得、修订残缺得、制定空白得”,结合高等教育规律,特别就是我校改革进展得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证规章制度得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
二、清理标准 明确各制度得“留”、“废”、“改”、“立”,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与完善
“留”就是指学校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与当前教育改革与进展得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校得管理实际与进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得,予以保留
“废”就是指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科学进展观要求、不符合教育改革与进展得形式要求,或与现行得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不相符合,不适宜于学校得管理要求,已经没有存在必要得,已经过时得规章制度或条款要明确废止执行
“改”就是指对不适应形式要求、部分内容不与适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学校法律规范管理与科学进展、尚不够完善得,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合并得,修订完善
“立”就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已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得规章制度要着手制定
四、工作程序 (一)梳理整改 从实际出发,结合日常管理中遇到得问题,对现行得规章制度进行仔细梳理,填写《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
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就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得初步意见,